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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顿伯爵在评价雅典宪制是有一句名言:“每一种利益都应该有权利和手段去伸张自己”,作为弱势群体也理应有权利和手段来保护其利益免受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伸张手段除了自我利益调整之外,迫切需要的是社会关怀,尤其是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的公共政策的关怀。公共政策的关怀应该是全方位的整个政策过程的关怀,其中最主要的是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采纳机制的关怀。 本文首先从利益的视角出发来界定弱势群体的概念,并结合当代中国弱势群体时代性、高度同质性和集中性、政策歧视性的特点,以汲取经济资源能力为基础,以政治参与水平作为基本维度,将弱势群体划分为汲取经济资源能力弱和政治参与水平并不低的群体,简称为第Ⅰ类弱势群体;汲取经济资源能力相对较强(处于小康水平也仅限于小康水平)但在政治参与上弱势的群体,简称为第Ⅱ类弱势群体;汲取经济资源能力和政治参与两个层面上都弱势的群体,简称为第Ⅲ类弱势群体。然后在弱势群体的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重要手段——政府的政策关怀,尤其是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关怀。本文采用狭义的公共政策制定理解,将其划分为利益表达与采纳、政策方案的拟定和政策方案的选择与合法化三个环节,并重点论述利益表达和利益采纳环节,尤其是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政府议程和决策程序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采纳进行了系统地论述。 其次,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阐释了建立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采纳机制不仅是社会稳定和公正需要,更是弱势群体摆脱弱势,实现自我发展的需要。就可能性来讲,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弱势群体政治社会化的加速、以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都为其创建提供了基础。 再次,本文接着分析了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对间接利益表达渠道和直接利益表达渠道的利用现状,归纳出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滞后性、非组织化和影响力低下等特点,罗列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存在的问题,并具体的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本文也分析了当代中国弱势群体主动性利益采纳多和被动性利益采纳少的现状,以及制度上利益采纳的主动性与现实中利益采纳的被动性甚或不采纳的矛盾、制度上利益采纳的多层次性和现实中利益采纳的单一性的矛盾的特点,和现状中存在的利益采纳的不平衡、不规范、地方政府利益采纳优先的问题与造成其利益采纳不足的原因。 最后,分别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社会环境创新、第Ⅰ类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疏通与强化、第Ⅱ类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规范和创新和第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