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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Modigliani和Miller的开创性研究以来,所谓的"股利之谜"就引起了财务经济学家的广泛注意.股利政策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一个焦点.
经济学家们对现金股利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信号理论和代理理论.信号理论认为,企业能够通过支付股利发出未来盈利能力的信号.国外的很多实证研究结果支持这个结论,因为当企业发放股利或者增加股利发放时,其股票价格上涨,相反,当企业不发放现金股利或者减少股利发放时,其股票价格下跌.代理理论认为,如果不将企业的利润支付给股东,那么管理者很可能将这些利润用来满足其个人的利益,或者被管理者投资到不能赢利但却有助于增加管理者私人利益的投资项目中去.所以对于股利政策而言,管理者并不愿意将利润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分配给外部股东,而外部股东更加偏好得到现金股利而不是将利润保留在企业中以获得未来的投资收益.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会受到盈利公告和分配预案公告等非系统性因素的影响.那我国市场对派发现金股利的反应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是否存在差别呢?现金股利能否作为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本文运用事件研究法和沪、深两市的股票数据对我国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的结果表明:目前,在我国股票市场上,市场对派发现金股利视作是负面消息.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并没有向市场传递对公司有利的消息.
既然现金股利并不受市场欢迎,不能提高上市公司价值,降低筹资成本.那究竟是什么动机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呢?
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得出,由于市场的完善程度不同以及股权结构分布的巨大差异性,中国股利分配政策与西方成熟市场相比就显得非常独特.我国上市公司为了满足监管部门的上市条件,大部分上市企业都采取了剥离核心资产的改制模式,很显然,上述制度安排的经济后果就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利益关系.另外存续企业集中了不适宜剥离到上市公司的资产、债务、人员和产品,相当一部分存续企业必须不断地从上市公司中获得资源供应,否则难以生存.而且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远远高于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处于一种其他任何股东都无法抗衡的地位,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代理问题非常严重,且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尤其严重.这对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提供了研究视角.因此,本文试图从控股股东代理问题的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 本文在对国内外关于控股股东的代理问题研究现状及最新发展进行综述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存在控股股东的企业,其股利支付率显著的高于没有控股股东的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支付率正相关.上市公司中,企业成长性与现金股利支付率正相关.债务契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利用现金股利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这些实证结果证明,控股股东主导的股利政策是一种恶意的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是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工具,并没有反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