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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村级债务已成为直接影响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不仅激化了干群矛盾,疏远了党群关系,阻碍了农村集体组织的正常运转,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研究村级债务,对积极防范和治理村级债务风险、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山东省诸城市部分农村村级债务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新农村建设中如何管理和化解村级债务问题进行了研究。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政策因素、体制因素和发展因素等几个方面。政策方面包括村集体垫付各种有关税费造成债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偏少不能满足村集体的运转等;体制上的原因包括体制因素导致的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上下级政府压力造成村集体负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方面;发展方面的因素包括缺乏论证盲目兴办村办企业、不顾现实条件超前兴办公益事业等;除此之外村干部的素质不高,这是导致村级债务的又一重要原因。村级债务的清偿方法主要是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清缴力度,回收债权;对于有一定困难的,应制定可行性的还款计划和协议。通过竞价出售_或租赁承包等形势,对村集体拥有的房屋、水面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改制变现。对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通过“一事一议”机制逐渐化解。对于三角债和多角债,通过调整账务科目冲抵、核销或化转。在村级债务的预防方面,首先,要从制度上着手,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求机制,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村级财务的监督机制和村级债务的追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债的发生。同时,还要努力提高村集体干部的素质,建立一支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素质、有修养、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农村干部队伍。最后,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偿债能力,才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