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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阶层差距也日益明显,社会上出现的正义问题越来越多。高等教育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十分密切,在高等教育范围内,社会正义体现为高等教育正义。当前,高等教育中不正义现象越来越多,人们必须重视起来。在20世纪70年代,声名远播的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公开发表了他的著作——《正义论》。此书的出版引发了国内和国外学者们对正义理论的激烈讨论。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最重要的价值,同样,在高等教育范畴内,很多教育方面的专家也将正义看作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的价值。本文基于罗尔斯的正义思想来阐述高等教育正义的内涵,并分析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的正义问题,进而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本研究对于促进高校学生的健全发展,改善目前高校中出现的不良情况,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迈向一个新台阶以及加快社会正义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共四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是在伦理学视阈下,对罗尔斯的正义思想,特别是两个正义原则进行考察。先简述了罗尔斯的生平和正义论创作,然后进一步思考原则中关于平等和自由的描述。其正义思想的产生与早年生活和教育经历有密切关系。他的正义思想不仅着眼于平等问题,同时也着眼于自由问题,他尝试调和这二者间的关系。第三部分,分析中国高等教育正义问题。先阐明高等教育正义有关概念,进而分析高等教育正义问题中有关自由和平等方面的问题。高等教育正义是一个道德观念,这个观念与高等教育构建有关,它要求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制度和实践都要符合正义。高等教育是否是正义的,这可以用高等教育是否是自由和平等的来加以判断。第四部分,从罗尔斯正义思想出发来探讨解决高等教育正义问题的可能途径。将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补偿原则应用到高等教育自由问题的解决中,将平等的尊重受教育者、平等分配、差别补偿的思想应用到平等问题的解决中,从而期望每个高校学生都能够享有高等教育基本自由,高等教育能够平等的对待所有高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