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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龙头股份等纺织类股票试点增发,开启了我国证券市场增发融资的先河。伴随着2006年启动的新一轮牛市,2007年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更是刷新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再融资的历史纪录,一度成为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而2008年中国平安增发公告的发布,则引起了证券市场的地震。此外,在2007年内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往往在发布增发公告前股价出现明显的上涨。
本文首先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增发再融资历史进行简单回顾,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引导着增发融资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而市场的牛熊更替,对我国A股的增发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以增发的政策法规变化和市场自身的牛熊更替为依据,将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增发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本文研究的区间属于第五阶段。与此同时,从组织机构、财务状况等几个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增发制度及条件进行简单阐述。另外,将我国上市公司增发制度与美国市场差异进行分析,发现在市场监管程度方面,美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增发融资行为要求非常宽松,只要所筹集的资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东和投资者愿意购买,公司随时可以进行再融资,几乎不受公司业绩、时间和比例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增发和配股的审批非常严格,制定了较高的再融资门槛,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在资金用途、发起程序、审核过程等较美国市场更为严格。在发行持续时间上,美国上市公司增发的过程很短,增发新股发行后立刻就可以上市交易;我国市场上的增发程序较为复杂,增发的持续时间较长。在市场普遍关注的折价水平上,美国市场上增发定价基本上体现了市场的意志,增发价格在前24小时内才最终确定;我国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折价水平明显高于美国市场,这既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成本,也给原有的流通股股东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本文借鉴国内外的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以2007年发布增发公告并实施增发行为的沪深300成分股为样本,对上市公司增发公告进行实证研究。本文选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证监会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告日为事件日,分别选取事件日前两个交易日和前五个交易日为时间窗口,采取描述性分析和显著性分析对增发的公告效应进行验证。
描述性分析表明,2007年我国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中,在增发之前的股东会决议公告日和证监会核准公告日中,股价均存在一定的上涨幅度,即存在增发公告正效应。通过对样本股的数据统计分析发现,股东会决议公告日的前两个交易日,即(T-2)期,股价上涨幅度较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152.17%,公告日(T-5)的上涨幅度为50%;证监会核准公告日(T-2)平均收益率与同期沪深300指数上相比,上涨幅度为114.29%,公告日(T—5)的上涨幅度为94.44%。
显著性分析表明,从累积超额收益率来看,股东会决议公告日(T—2)与证监会核准公告日(T—5)的累积收益率分别为3.3462%和1.9942%,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不为零,证明公告效应较为显著。
此外,从优化发行定价机制、优化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化解大小非解禁压力、规范机构投资者配售、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几个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增发再融资中存在的制度缺陷,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顽疾,提出一点建议或意见。尤其是目前市场普遍关注的大小非解禁问题,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推出大小非大宗交易平台之后,通过金融创新、推出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方式来化解大小非解禁压力对市场的冲击。希望我国的增发融资朝着更健康、更规范、更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早日屹立于国际金融强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