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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估577nm波长微脉冲阈值下激光治疗急慢性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central serous chorioretinopathy,CSC)的疗效,分析影响疗效的相关因素及评价重复微脉冲激光治疗的疗效。 方法: 回顾性病例分析研究;纳入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在眼底内科就诊经频域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SD-OCT)和眼底荧光造影(FFA)确诊并经微脉冲激光治疗的急慢性CSC患者83例(83眼),如果病人双眼都行微脉冲治疗,则选取符合标准的一眼纳入研究。第一次随访时间在激光后4-6周,第二次随访时间在10-12周;若第二次随访患者视网膜下积液吸收不理想,建议患者再次微脉冲激光治疗,再次激光术后4-6周(第三次随访)、10-12周(第四次随访)进行随访。治疗方法:577nm微脉冲激光直接照射FFA上显示的渗漏区,50%的阈值光强,5%负载系350-600mw激光能量,160um光斑直径,零间距,以矩阵2?2或3?3,每个渗漏灶照射3至4次(27~36个光斑)数。排除标准:没有按时随访,伴发其他眼底黄斑疾病或者经过传统氩绿激光(LP)、光动力疗法(PDT)以及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anti-VEGF)治疗等病史的患者。主要观察指标:视网膜下积液(SRF),中心视网膜厚度(CRT),视力;次要观察指标:渗漏数目,渗漏位置,激光瘢痕。 结果: 83例患者中男性63例,女性20例,有12人在第二次随访中失访;第二次随访后71眼中的14眼再次接受微脉冲治疗。再次微脉冲激光术后14人中有3人失访。 1.视网膜下积液(SRF):在激光术后第一次随访(4-6周)的83眼中29眼(34.9%)SRF全部吸收,35眼SRF部分吸收(42.2%),19眼(22.9%)SRF不吸收。第二次随访(10-12周)的71眼中30眼(42.3%)SRF全部吸收;26眼SRF部分吸收(36.6%),15眼(21.1%)SRF不吸收。按病程分成≤3月和>3月两组,第一次随访中SRF吸收情况在病程≤3个月和病程>3个月的患者之间是有显著差异的(X2=6.739, P=0.034),然而第二次随访中病程≤3月的和病程>3月的患者之间SRF吸收情况没有显著差异(X2=5.305,P=0.070)。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年龄、性别及渗漏点位置对视网膜下积液的吸收无明显影响。 2.中心视网膜厚度(CRT):激光术前CRT为(371.16±111.99μm),激光术后第一次随访CRT(300.40±94.61μm)较术前有明显降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7.164,P<0.001);激光术后第二次随访CRT(288.97±91.73μm)较术前明显降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7.782,P<0.001)。 3.视力:激光术后第一次随访视力(0.25±0.28)较术前(0.36±0.28)有明显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625,P<0.001);术后第二次随访视力(0.24±0.28)较术前(0.36±0.28)有明显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341,P<0.001)。 4.激光瘢痕:术后随访期间经红外眼底图像和频域光学相干断层扫描(SD-OCT)检查,渗漏点区周围未见激光瘢痕和外层网膜结构的缺损。 5.再次激光:第二次随访的71人中14人(19.7%)再次微脉冲激光治疗,其中3人(14.4)失访。第三次随访(再次激光术后4-6周)11眼中有6眼(54.5%) SRF全部吸收,4眼(36.4%%)SRF部分吸收,1眼(9.1%)SRF基本没吸收;第四次随访中(再次激光术后10-12周)11眼中有8眼(72.7%)SRF全部吸收,3眼(27.3%)部分吸收;再次激光后两次随访 CRT较再次激光前均有显著下降(PV3=0.023,PV4=0.015),在第三次随访中视力较再次激光术前无明显改善(t=0.214,P=0.835),然而在第四次随访中视力较再次激光术前有显著提高(t=3.68,P=0.004);再次激光术后两次随访中红外眼底图像和SD-OCT仍未见激光瘢痕和外层网膜结构的缺损。 结论: 577nm波长微脉冲激光能安全有效的治疗CSC。最终结果显示病程对视网膜下积液的吸收没有明显的影响,但病程≤3月积液吸收较快;患者年龄、性别因素和渗漏点的位置对微脉冲治疗后视网膜下积液的吸收没有显著的影响。微脉冲激光重复治疗CSC患者,同样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