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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自古以来一直进行着文化交流,但对相互之间的文化保持着过多的优越感的同时又抱有自卑感,相互之间存在着误解。在“求同存异”的文化环境中,认同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和特异性,找出共通性,探寻多文化发展的接触点,是比较文化研究中不可缺少的课题。在日本,至今仍可以看到很多历史悠久的产业、传统的民俗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等等的有着百年以上历史的企业和老店铺。但是,中国却没有。笔者认为这些现象和中日两国的家的特质有关。家是最小的社会单位,是了解中日两国文化的关键所在。本论文将通过对平安时代到1947年的日本民法改正为止的日本的家族制度和同时期的中国的家族制度进行比较,特别是以中日两国的家产继承制度的比较分析为中心,来阐明两国文化的差异和带来的社会影响。本论文共分五个章节。第一章为序论,主要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先行研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分析中日两国不同的家族的概念、观念。第三章阐述中日两国养子制度的特征。第四章将根据相关史料,法律,文学作品等,对中日两国家产相继制的形成,特点,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比较,进一步考察两国不同的文化。第五章为本论文的结论以及今后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对家的认识方面,中国的家是拥有共同血缘的男系血缘集团,重视家的横向的连带,把同居共财视为理想的家庭生活,具有家族本位倾向。一般以血脉的延续为前提。因此,兄弟间是平等的关系,均分父母的财产,减少了兄弟间的贫富差距,控制了为了生计而产生的大量流民,对维持社会的安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反使得人们安于现状,束缚了思想,对培养人才以及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相对于中国,日本的家是为了维护家名、家业的永续繁荣的经营集团,更重视家的纵式方向的发展,超越了血缘,强调场,具有集团本位的民族性格。因此家庭内部的上下等级严格,缺少人情味。但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对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发展,优秀的技术传承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是日本百年老铺和技术可以承传下来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