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职能与磁州窑的生产经营——以1928-1937年和1945-1949年两个时段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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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州窑是中国著名民窑,是中国民间手工业的一个杰出代表。近代磁州窑的生产中心在今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抗战爆发前和抗战胜利后两个时期,政府经济职能与磁州窑的生产经营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各自的表现形式却有很大不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8-1937),彭城瓷业改良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并未完成“粗瓷变细瓷”的目标,后又因抗战爆发而中断。在整个制瓷行业的管理中,政府主要依靠同业公会组织、传统行会组织、黄色工会等“第三组织”来实施行业管理;政府的税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彭城瓷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通过调解劳资关系来缓解过于紧张的劳资矛盾,使得瓷业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对于窑场内部事务,政府没有进行直接干预,窑场在日常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等方面拥有很大自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实际需要来进行生产。   彭城解放后(1945-1949),瓷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重大变化。在边区政府的主持下,瓷业改良得到恢复,并于1948年成功试制出第一代细瓷,生产设备也进行了改进。边区政府成立新的瓷业生产管理机构,直接领导瓷业生产;通过实施银行贷款、社会集资等手段,瓷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在政府的领导下,瓷业工人展开了对窑主的斗争;同时,斗争中也出现了“左”的错误,政府及时调整工商业政策,使瓷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下去。随着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对整个制瓷行业领导权的确立及国营、公营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窑场内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销售模式在政府的主导下与抗战前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   影响两个时期政府经济职能出现差异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本身的政权性质;一是磁州窑瓷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同时,政府职能也有相同之处,那就是对瓷业改良的推动。探讨历史时期政府经济职能与磁州窑的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能够为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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