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无知”、“无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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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自然”概念为中介,文中标示“自然”之义为万物自己按其天然本性顺当、合理地生成与展开,于人而言,强调乃是不参以人为,顺应万物天然本性。进而指明“性”乃万物自然天就,“道”乃是万物各依其自然之性展现,显明《庄子》中“性”、“自然”与“道”含义的一致,因而讲万物殊性,亦是说物物有其天然之性,因循之,即自然,即为道;若戕贼其性,则是离天入人,(天即自然也),从而离道德之大成而入仁义之小知小成,至于是非利害随生于其间,遂使天地万物皆失其性命之情也。其次,说明《庄子》之所以倡言“无知”与“无为”非是至虚妄论,乃是有其忧患,在世风浇薄,民心不一之世,“蔽蒙之民”离析天地,分别道德,离道去德,是非竞起,美恶利害蜂拥,天下人心汩乱不平,虚无恬淡之性堕,而骄矜荣华之情生,所以才成“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天地万物遂俱不得其性情之真,而《庄子》倡言“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此即其所言之隐情也,那如何“复其性命之情而反其初”,《庄子》主张只得无己、丧我,心中不生是非之别,不怀美恶利害之争,心如悬镜,“物来而顺应”,不起意,不乖情,不预谋,一任万物本然之性,还物一天然,还己一自然,才是《达生》所言“以天合天”也。第三,《庄子》既痛于世道交相丧之惑乱,故倡“齐是非”,因为是非生于彼我之别,乃“举体不真”,故应心不怀是非,而尽化世人是非之心,无所用其知,不立于小知小成,而能“独成其天”,不措心于是是非非,不游心于仁义礼法,而“乘道德而浮游”才为正道。故倡“吾丧我”,“至人无己”,因为只有“无己之人入于天”,无有一己好恶,不立一己是非,全随顺万物本然之性,“物来顺应”,随顺而已,不容己,不善私,无有情意知度,万物之性才会自然而然地展开,不假人力,不饰人为,天地万物才成其“大美”、“大全”,才“得以安其性命之情”。最后,“无己”、“丧我”,不生是非好恶,不右仁义礼度,“无为名尸,无为知谋”,故倡“无为”,善其“在宥天下”,不善人为情意礼法治之,即“为是不用而寓诸庸”,顺应万物,自然而然,“大仁不仁”,乃能俱得其得,各适其适,才是“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寓于庸,不立是非在前,不兴起仁义法度事为,随顺万物之性,使得物我皆得性命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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