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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幸福、社会安定和谐与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改革的关键在于地方落实,城市区级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层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其工作成效关系着地方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本文第一章介绍了食品的概念及其特性、食品安全及其重要性、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同时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管制俘获理论以及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理论。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太原市W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职责、依据、方式及目前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得到初步落实、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初步建立、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第三章指出了太原市W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监管方式较为落后、监管工作缺乏规范及部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四章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产生的原因,政治因素包括:部分法律法规适用性不强、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不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置及权责奖惩机制不合理;经济因素包括: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未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标准化认证程度低;社会因素包括:企业、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存在道德风险、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食品行业协会作用甚微、新闻媒体监督力度不足。第五章提出了加强城市区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一是要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整合,推进细化食品安全执法程序类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与针对性;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城市区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建立内部行政自查制度,推进城市区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完善监管人员配置和权责奖惩机制;三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企业标准化建设,提高风险预测能力;四是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企业诚信道德建设、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推进食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以及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