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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以公司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离不开资金的大力支持,虽然我国的企业创新投入强度在逐年增加,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为薄弱。目前资本市场上,股权质押广受追捧。在给股东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小觑,进而影响创新投入。大股东股权质押之后,若存在偿债能力不足、抵押品价值下降的情况,将触发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风险。而企业创新投入活动风险高、周期长,一旦失败可能会影响公司股价,大股东将面临继续增加质押物或所持股权被平仓的压力。因此,为规避控制权转移风险,大股东会调整企业经营决策,从而影响创新活动的开展。但至今,鲜少有学者关注大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因而,研究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便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根据技术创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试图探究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关系;从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三个角度出发,考察在不同股权特征下二者的作用差异;以期呈现大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机理,从而为政府、金融机构等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规范我国股权质押融资制度,助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由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文便以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2014-2018年数据为研究样本,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在不同股权特征下两者关系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回归得出如下结论:(1)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呈显著负相关;(2)相对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负向关系更显著;(3)相对股权分散的企业,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负向关系更显著;(4)股权制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的负向关系。通过研究,本文拓宽了大股东股权质押经济后果的研究,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建议;同时,本文也为研究企业创新投入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对助力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促进市场资金融通与企业创新投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