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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行业的迅猛发展和食品安全事件的连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从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来看,虽然给予了高度重视,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本文在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引荐我国浙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经验,对比先进国家的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对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过程进行剖析,指出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对空白;二是检验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和设备;三是食品追溯机制不完善,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快速应对,影响不断扩散,最终演变为食品安全事件;四是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准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在深入分析其因为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用经验、我国浙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经验及启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详细的监管细则。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三是建立电子监管新模式。四是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追溯制度,提高食品下架和召回效率。五是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联合检测制度,在工商所设立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六是开发流通领域食品消费警示平台。七是引入食品安全责任险,帮助食品经营业户规避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