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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白尘主要是一位戏剧家,他并没有发表过系统而集中的关于戏剧理论的见解,其戏剧理论一方面以作品的形式表现在他的创作中,一方面以理论的形式体现在他从1933年到1988年所撰写的89篇序文、评论及戏剧评点中。虽不成体系,但总体看来陈白尘对戏剧理论的论述,有着鲜明的贯穿始终的理论主张。本文以此为切入点,从中提炼出陈白尘对于戏剧的独特见解,并与二十世纪戏剧思潮的发展相观照,力图发掘出陈白尘的戏剧理论在二十世纪中国戏剧观念转型中的价值和意义。本文对其戏剧理论的研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对陈白尘戏剧理论的总论,即其革命现实主义的戏剧观,第二、三部分是对陈白尘戏剧理论的分论,分别是对其喜剧理论和历史剧理论的阐述和分析。作为一位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剧作家,陈白尘戏剧创作的基本思想倾向和他对戏剧创作的美学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紧密联系生活、反映现实尤其是政治现实并以此来分析和指导生活、教育人民、促进社会进步的革命现实主义戏剧观贯穿了他一生的戏剧理论和创作实践。由于契合了当时的社会历史语境,与社会现实需要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无论是他的喜剧还是历史剧,都达到了相当的艺术效果,使戏剧的社会功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同时,他对喜剧题材和艺术手法的深入开拓、对历史剧及话剧民族化的理论思考,即使在今天亦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过分强调戏剧乃至文艺的政治功用性,强调戏剧为现实政治服务,他这种功利性的戏剧观在当时的战争语境下虽然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但在中国的实际政治环境发生巨变之后,这种戏剧观便开始逐渐显露出其弊端或者说局限性,以至于在建国后他的戏剧作品中文学性让位于政治功用性,文学成为为政治服务的工具,从而严重损害了文学性本身。尽管陈白尘认为二者并不矛盾,可以恰当地予以处理,但文艺界的普遍现实无不证明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巨大反差。综观陈白尘的戏剧理论和创作历程,可以说,他的文学成就得之于现实,但在特定时期也失之于政治现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陈白尘可以被看作是中国戏剧乃至文艺界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对文学进行认知和实践的一个典型缩影。而这,对于我们现今的文艺创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