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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全球金融业的基本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90年代后变化最为巨大。一方面,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和英国等都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的严格管制以推行金融自由化制度,对各自金融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进行了改革。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传统的业务之间相互渗透的趋势越来越大,这些金融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尤为重要,国际金融业开始以混业经营为主导经营模式。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化会跟着本国和世界经济发展要求的变化而变化,在各国金融发展中,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金融业一直采取混业经营,而美英等大部分国家则经历的“混业-分业-混业”的三个过程,代表着当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分业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不能说其中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优势。一国是选择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涉及金融企业的管理经营体制,而且与一国政府的监管体制也关系重大,是由一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我国虽然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但我国商业银行将受到分散风险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等内部动力和客户需求多元化、金融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进步等外部动力。这将加速银行大规模的卷入混业经营,最终的结果是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将成为一种总体趋势。当今在国际上一共有三种比较典型的混业经营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和以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通过纵向比较可以清楚的了解它们产生于不同的金融体系,有其特有的历史发展背景。对这三种混业经营模式进行横向比较,发现银行在这三种模式中,银行拥有的决策权利、对利益冲突和风险的防范不同、信息流动效益和资本运作活跃程度也不相同。分析混业经营的模式的同时要联系次贷危机,因为一些人认为混业经营是造成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但是经过分析发现,美国的混业经营并没有减弱,相反,银行业的混业经营反而进一步加强了。混业经营机构的资产结构是多元化的,业务规模是庞大的,能很好的应对风险,所以混业经营无疑会在后危机时代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我国商业银行在选择哪种模式的混业经营制度时,要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本文选择了花期银行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他的混业历程。研究发现,混业经营确实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增强了资产规模和实力。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能力和条件发展全能银行模式或是银行控股模式中的任何一种。这两种混业经营模式对金融监管能力的要求比较高,要求资本市场机构完善,并且市场中的主要经营方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些条件我国当前还不具备,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一种模式。在确定了混业经营的模式是金融控股公司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优先大力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主体进行了选择,我国现在有三种主体金融控股公司,这三种主体分别为实业公司、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进一步认为这些主体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是优先考虑的对象。根绝母公司是否参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区分为纯粹的和经营型的。认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选择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现在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以内部跨领域设置部门、分设控股子公司、协议合作等形式,类似于初级阶段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还处于初级阶段,这三种方式带来的盈利能力很有限。虽然当前我国的混业经营和初级阶段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比较类似,但是,最终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的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样给我国商业银行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了一个动态的发展模式,即从银行控股公司到金融控股公司。并且采取并购为主要方式,接着以工商银行为案例探讨了改制的具体实践。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要逐步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