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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区域经济体,其一体化的经济形式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在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欧盟一直以积极的态度走在世界前列,20世纪90年代,欧盟就意识到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着手推动气候与能源政策的改革。2007年,欧盟制定了气候与能源领域三大目标,称之为欧盟2020气候与能源政策,简称“20-20-20”目标。2014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提出了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气候与能源政策。经过28国的不懈努力,欧盟现在已经建立起与其政治和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减排政策法律体系,依靠可再生能源研究、科技创新、财政支持以及市场调控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全球气候的变化。本文首先通过研究欧盟气候与能源政策的发展历程,研究分析欧盟气候与能源政策的起源与形成,概括出欧盟气候能源政策具有实施周期长和覆盖范围广的显著特征。并分析了“欧盟2020年气候与能源一揽子计划”以及“欧盟2030年气候与能源框架”,详细介绍了两者制定的背景原因,以及实施的具体内容,通过比较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探究政策制定思路改变的原因。本文着重研究欧盟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的争论与前景,并根据现有的数据资料,分析欧盟气候与能源政策实施的成效,同时系统的总结了欧盟在气候与能源领域的经验以及教训,对于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气候与能源政策、法规,走出一条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道路,具有深远而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应积极地借鉴欧盟成功的治理经验,根据自身国情来应对气候变化与能源利用的发展,与欧盟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探讨应对气候变化与能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