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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收流失现象普遍且严重。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统计,2016年期间,中国参与税收违法案件纳税人总计11万多户,国家税务稽查机关通过查补税收、滞纳金及罚款总计增加税收1900多亿元,税收的大量流失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损失。税法的契约不完备性促使学者从非正式制度角度,探寻作为一种特定非正式制度的社会信任,其对企业避税的约束效应。高管决策企业行为,高管既是受制于社会规范的“道德人”,又是追求公司盈利的“经济人”。高管的避税决策主要是依据权衡避税的好处与违反社会规范的声誉成本来行动,声誉成本与企业声誉资本紧密相关,因此,在纳入声誉资本的影响后,社会信任的约束效应是否会发生变化?本文从社会责任表现异质性角度,引入公司声誉资本,研究社会信任与公司避税行为的关系。
本文运用2012-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样本,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社会规范需要与行为主体的声誉资本和偏好相互匹配才能发挥约束作用。具体而言,(1)相比于社会责任未以报告形式披露的企业,社会信任对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相比于应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社会信任对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相比于低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社会信任对高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2)相对于其他类型而言,社会信任对企业避税行为约束效应,在社会责任表现优良且稳定的企业中更明显。反之,约束效应失效。(3)信任社会对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在目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时更加明显;当目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时,社会信任的约束作用失效。
本文的结论证明企业声誉资本与社会信任相匹配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信任对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本文通过社会责任表现来考察企业声誉资本和偏好,为理解社会信任与企业避税关系的不确定性提供了新解释和证据,并丰富了企业避税的影响因素的研究。
本文运用2012-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样本,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社会规范需要与行为主体的声誉资本和偏好相互匹配才能发挥约束作用。具体而言,(1)相比于社会责任未以报告形式披露的企业,社会信任对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相比于应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社会信任对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相比于低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社会信任对高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更明显。(2)相对于其他类型而言,社会信任对企业避税行为约束效应,在社会责任表现优良且稳定的企业中更明显。反之,约束效应失效。(3)信任社会对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在目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时更加明显;当目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时,社会信任的约束作用失效。
本文的结论证明企业声誉资本与社会信任相匹配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信任对企业避税行为的约束效应。本文通过社会责任表现来考察企业声誉资本和偏好,为理解社会信任与企业避税关系的不确定性提供了新解释和证据,并丰富了企业避税的影响因素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