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当代社会中,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流行。近些年来,因为彩礼金额较大而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乃至诉讼也有很多例子。此类案件若得不到妥善处理,将严重地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还有专门条款规定。那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彩礼返还争议的处理情况如何?人民法院审理个案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有哪些?彩礼返还是否应当由立法作适当规定?故有必要对彩礼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是实证分析研究人民法院涉及彩礼返还的民事判决书,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通过比较研究若干域外涉及彩礼问题的现行立法情况,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包括三章。第一章关于彩礼的法律问题的概述。首先,彩礼的定义,即彩礼是未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为了将来能够最终缔结婚姻关系而由男方及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赠与女方及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的特定数额的财物;其次,彩礼的法律属性应当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再次,明晰彩礼与婚约、一般赠与物以及假借婚姻索取财物三者之间的区别。还有,分析我国彩礼返还从古至今的法律规定,了解彩礼的由来。最后,分析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彩礼问题的立法规定,借以完善我国关于彩礼返还纠纷的法律规定。第二章彩礼返还纠纷司法案件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裁判文书网上的全国范围内200个涉及彩礼返还争议案件以及福建省范围内的100个案件,发现彩礼返还争议的司法审理过程中,遇到了若干困境: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司法解释规定立场不明,法律用语不规范等。根据统计分析,笔者发现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存在以下几点现象: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1)只要当事人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出现的概率比未办理合法登记手续的小;(2)人民法院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案件时,认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共同生活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在做出判决前,一般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当地的彩礼风俗习惯、彩礼的金额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在福建省范围内,(1)男女双方当事人订婚后产生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的现象,较高于全国的平均情况;(2)当事人赠与彩礼的数额范围,主要集中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且其在赠与彩礼的数额上明显高于全国的平均情况。正是因为我国彩礼风俗习惯深入人心,司法解释规定却不够明确。第三章彩礼返还制度的法律困境与解决路径。从在立法中明确彩礼返还案件的基本法律规定,即(1)明确彩礼所涉财物的具体范围,应当是包括现金、金银首饰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2)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应当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及他们的父母;(3)诉讼时效应当以两年为界限较为适宜;(4)关于案件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认定,应以二人共同生活的时间两年以上,且二人共同生活过程中的具体经历来作为认定依据;(5)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需要根据赠与彩礼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具体认定;(6)关于彩礼返还比例的具体标准,则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民间的彩礼风俗习惯,二人共同生活时间,赠与方家庭生活困难等各种情况来多方位,宽领域的进行综合考虑;从司法上坚持民间风俗习惯与国家制定法律的良性互动、引入无过错制度两个方面,提出如何完善我国彩礼返还纠纷法律制度的个人思考。最终希望国家能够正式将彩礼一词纳入到法律中,并进一步对上述问题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以解决目前彩礼返还纠纷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