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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人们通过身体活动,满足社会政治、经济和人类自身文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竞技体育是体育大家庭里的一个重要的成员,它以竞争为主要手段,对某种极限的挑战,对自我的超越达到精神的满足。古代的奥林匹克竞技运动会是为了保卫本民族的利益和安全自发地组织起来的运动形式。现在的奥林匹克运动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已经润物细无声地融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胜利的光环下,我们会发现,古奥运会胜利者的画像已成为人们心中永远的记忆,橄榄枝代表的和平成了人们期盼的梦想,原始、自然、公平的身体竞争随风而逝。竞技体育运动在人们的眼里或多或少的有那么一点距离和伤痛,发生在竞技体育运动中的违法行为,迫使我们重新审视竞技体育犯罪的严重性。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理论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运用犯罪学原理,对目前我国竞技体育犯罪概念进行了阐释,得出了竞技体育犯罪是在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过程中,竞技运动的参与者或相关人员实施的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梳理出具体的竞技体育犯罪的类型,其危害性已经影响到竞技体育自身的发展,给社会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笔者从政治、文化、法律、教育、社会等几个方面对竞技体育犯罪的原因进行了从表象分类到诱因的较为透彻的分析,紧密地与实践相结合,借鉴国外预防竞技体育犯罪的经验,国外对竞技体育犯罪非常重视,司法早已介入体育以解决体育中的纠纷,提出了预防我国竞技体育犯罪的措施,得出我国要加快我国体育立法,严格体育执法,加大体育法制教育,大众传媒和公众的有效监督,特别强调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