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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召开,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解决好新时代“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正所谓“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回顾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农业的稳步发展、农村的长治久安和农民的幸福安康,始终关乎国家的兴衰成败。“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当前,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依然是根本性的国计民生问题,是贯穿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围绕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准确判断,结合我国乡村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以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针对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内容丰富、论述深刻、系统完善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本文对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选题背景及意义,对当前国内外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现状做了梳理,分析了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通过系统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相关论述和我们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以及十八大来我国“三农”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第三部分,剖析了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总要求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度保障是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先任务是打好脱贫攻坚战、政治保障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第四部分,阐明了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理论创新与指导意义,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强有力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