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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强化公司自治的历史,公司自治的载体和媒介就是公司章程。随着公司契约理论的提出,公司被认为是股东、管理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组合体,章程被看作是公司最重要的明示契约之一,是实现公司自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和载体。兼具契约性和自治性的公司章程,在安排公司自治事项,实现公司良好运行时,应当坚持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原则。效率为现代经济学崇尚的目标,也是经济实体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而公平则建构了权利义务的衡平,为实现效率与公平的价值目标奠定了基础。我国《公司法》适应世界公司制度的发展变化,减少了诸多强制性规范,增加了任意性规范,给公司章程自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但我们在实施章程自治时,应当注意章程自治的边界。公司章程自治理念下,应当实现对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改良及优化,在公司社会责任视角下,运用章程的灵活度,实现公司、股东、管理者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利益均衡和最大化。事实上,公司章程在当代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灵活的公司章程制度安排,能够使公司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论及公司章程自治的实现机制时,要加强公司章程自治的理念,构建章程自治的合理的规范体系。本文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三章,主要内容分析了章程自治的理论基础。其中第一章分析了章程的性质,认为章程是契约性的自治规则,契约性与自治性的结合点就在于私法自治,公司自治主要体现为章程自治;第二章分析了章程自治应坚持的法律理念,效率与公平为公司自治所应当坚持的方针;第三章介绍公司的章程自治的制度内容,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章程自由的边界。第二部分包括第四、五、六章,主要对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权力架构作出了分析,第四章讨论股东(大)会经历了空壳化到主权复兴,对股东权的性质和内容作出分析,章程如何对股东(大)会结构、权限和程序完善进行了探讨;第五章分析章程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第六章分析了公司社会责任对章程自治的影响及如何通过章程实现社会责任的承担。第三部分即本文第七章,在前两部分分析的基础之上,就如何实现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作出了对策性的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强化了公司自治,实践中应当加强公司自治立法,通过章程安排公司自治制度,构建章程自治的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