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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是我国的伟大发明,陶瓷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杰出代表。明朝和清朝是陶瓷业繁荣鼎盛时期,孕育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陶瓷文化,成为中国陶瓷文化的杰出代表。在此时期瓷器业的崛起和发展,无疑渗透了政府(统治朝廷)的作用。政府出台的政策(制度)与陶瓷行业的兴衰有着必然的联系。任何制度的产生是约束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使其符合要求的特定规章,其目的是为了使一个社会和群体组织正常运转。制度的产生必定带动行业技术的发展。明朝和清朝的制度中足以体现其中的关联。明朝建立之后,相应也出台了瓷器生产与交易征税、生产许可和瓷器对外贸易政策,瓷器生产与交易征税历朝历代都一直沿袭,正是由于明代朝廷对于瓷器的重视,官府加强对瓷业的管理,对瓷器生产征收课税成为法制,瓷器生产许可制度便孕育而生。明朝朝廷也顺应民心改变了元朝以来世袭的匠籍制度,加之明朝的陶瓷外销政策,都是明朝朝廷对陶瓷业关注和管理的具体表现。清朝中期和晚期由瓷业鼎盛时期滑落至低谷期,也无疑渗透了清朝宫廷对瓷业管理的作用。“官搭民烧”制度和“督陶官”制度作为清朝瓷业鼎盛期最重要的两个政策是随着朝廷对瓷业重视而相应产生的。“督陶官”制度把清代御窑推到了艺术和技术的顶峰,因此带动了整个景德镇陶瓷业的繁荣。“官搭民烧”制度在清朝由于此制度的实行的稳定性,从而促使官窑和民窑互相交融和促进,为景德镇瓷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可见官方陶瓷制度的产生对陶瓷的发展有相当的促进作用。然而,到了清末民国时期,景德镇瓷业处于萧条衰落、艰难困顿的境地,朝廷对瓷业“无暇管理”的态度使制瓷业由盛世的高峰滑向衰败的低谷,官窑和民窑一样受到了极大的挫折。可见,官方对陶瓷业制定的政策和制度都和行业的兴衰有直接必然的关系。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官方出台正确的制度能给行业带来繁荣昌盛,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