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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200名音乐专业在校本科学生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探索人格五因素模式与器乐练习行为两者之间的关系。本研究运用定量研究方法考察各变量间的关系,使用“大五”人格测试量表以及笔者自编的器乐练习行为的调查问卷进行测试。研究发现:人格五因素模式与器乐练习行为各变量之间的确存在一些相关性,开放性、责任心、外倾性、宜人性这四个因素与多项器乐练习变量呈正相关性,而神经质则与除了练习变化以外的各个器乐练习变量呈负相关性。其中,开放性与练习变化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性;责任心与练习计划、练习准备和练习态度存在程度更明显的正相关性,并且,它与练习准备的正相关性程度最高;外倾性虽与各练习行为存在正相关性,但是其相关程度与其他因素相比明显偏低;宜人性与自我检查的正相关性程度较高;而神经质与自我检查的负相关程度则相对明显。并且,在各练习行为变量中,练习变化、练习计划、练习准备、自我检查、练习态度这五项与人格五因素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而练习方式、自我指导这两项则与人格五因素之间的相关性程度较低。因此,笔者推测,器乐练习者的人格五因素模式中,开放性程度越高的练习者,在练习时所做的变化也会越多;如果器乐练习者的责任心程度越高,在器乐练习过程中,这些练习者们会花更多的时间在正式练习之前的热身练习上;宜人性程度越高的练习者,则可能会更多的听从其指导老师的意见,按照曲谱和指导老师的要求去练习;最后,神经质程度较高的练习者,可能不太喜欢自我检查,他们较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对自己练习过程中的错误不太喜欢主动去纠正。此外,根据数据分析,笔者还推测在专业音乐院校学习的器乐学生中,他们在练习过程中运用的练习方式或练习过程都大同小异,与他们人格模式的关联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