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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这一称谓由来并不久远,但职务犯罪问题却自私有制国家诞生的那一天便始终萦绕、挥之不去,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也与之相伴相生、历经千载,可以说职务犯罪侦查始终位于反腐斗争的前沿阵地,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也赋予了职务犯罪侦查不同于普通侦查的特殊使命。在经验和教训的锤炼中,社会进入转型时期,各种利益、价值、权力、权利间的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程度,职务犯罪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位运行,职务犯罪的职权性、特殊性、隐蔽性及其所暴露出来的“病灶集中化”的发案趋势和“冰山一角”的“黑数”问题,都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现状提出了严峻拷问。职务犯罪侦查的运行现状深刻的反应隐藏在其背后的制度弊病:权力监督的严重缺失,权力的行使环节缺乏制约机制,给滋生职务犯罪提供了制度环境;现阶段侦防一体化开展的“形式”问题严重,实践部门并未真正把握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打击策略的实质含义,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的合作流于形式,侦防一体的职能化目标仍停留在理论层面。严抓严防同愈演愈烈的矛盾现实,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重新构建问题的紧迫性予以呈现。传统的侦查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形势,推进新的职务犯罪侦防的体系构建势在必行。改变传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平面结构模式,继而建立以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独立、统一配置为前提,侦防一体职能化建设为核心,以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机制为屏障,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阵地控制理论为打击保障,以专门化的职务犯罪强制措施为手段,并辅以对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日常监控的立体化职务犯罪侦查防控体系,实现职务犯罪平面打击向立体防控的转变,由单纯依靠侦查阶段的被动追诉和证据的片面获取现状到建立对职务犯罪监控、预防、打击、教育改造的全面防控网络和证据获取的多样性、灵活性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体系搭建中,实现对侦查人员依法办案能力的提升,对职务犯罪防控观念的革新改善,推进职务犯罪中技术侦破手段的立法化进程,充分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综合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