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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吏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十分独特的群体,他们广泛分布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内,承办各项具体事务。胥吏地位低微,尤为士人所不耻,但他们又不同于一般的平民百姓,所谓“府使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胥吏一方面没有官的显赫地位和优越待遇,另一方面又区别于平民百姓,介于官与民之间,是官民连接之枢纽。
胥吏之设古来已有。在秦、西汉前期,官与吏涵义一样,皆指政府官员。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吏的地位开始降低。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制度的形成,使得吏的地位进一步降低,官与吏身份的差别逐渐拉大,发展至隋唐,官与吏已经泾渭分明。科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使得吏的筛选简单粗糙,此时对胥吏业务的要求已呈专业化倾向,对胥吏势力的言论也随之出现。宋朝的胥吏指官员(品官和未入品官)以外的官府办事人员。他们作为在各级官府中担任日常行政事务的属员,地位低微,尤其是地方官府的胥吏。但因为较为熟悉各种法规和公文程式,擅长笔札,往往不因主管官员的更替而变动故而颇有势力。因此“吏强官弱”、“官不足以制吏”等言论从唐初起就已出现,沿至宋朝,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发展,有关言论越来越多。一方面我们看到随着儒吏分流逐渐形成,胥吏的地位在不断的下降;而另一方面有关胥吏消极作用,例如跋扈、擅权等言论不断,以致于宋朝士大夫们惊呼“吏强官弱”、“官不足以制吏”。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成为本文的研究目的。
在进行研究之前,首先要正确把握宋朝“吏强官弱”的历史定位。它是儒吏分流的中间期,对于它的认识与评价应根据具体事实加以确认,而不能无限拔高。通过对秦汉、魏晋南北朝和明清时期胥吏的地位和官与吏的关系分析,认为宋朝的“吏强官弱”是在隋唐已见端倪下的继续发展,沿至明清时期愈演愈烈。
基于以上的思考本文从胥吏的渊源和界定入手,论述了宋代胥吏的来源、职掌和社会功能,分析了宋代胥吏的历史地位,得出在宋代,胥吏的地位低微,但却呈现出“吏强官弱”的现象。如何解释这种矛盾的现象,成为了本文的重点。由此,本文依次从宋代官僚管理制度、宋代科举制度、地缘性优势、宋代对胥吏的政策以及宋代民间力量的崛起五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在论述中得出,宋代的官僚管理制度使得官频繁调动,无法专心于政事,或全权委托底下胥吏,或听凭胥吏操控,虽也有良官,却无法彻底改变局面;加上宋代的科举方式、官员考核方式、科举人数等原因,使得官的理政能力下降,又加上胥吏都是本土本乡之人,熟悉当地事务等等,使得胥吏的力量逐步壮大。最主要的是因为此时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富民阶层的出现。富民是一个没有特权,却拥有巨额财富,注重文化教育的阶层。这个阶层在崛起之初,并没有取得与其相应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政治地位,然而他们通过控制乡村的话语权,参与乡村的各方面建设等途径,成功地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富民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时,宋廷对其采取了笼络又打压的政策。由富民承担乡村的行政头目就是宋廷笼络政策之一。富民通过承担吏役,他的角色既是民又是吏,随着其角色的变化,富民权力的运作空间达到了最大限度。相应的此时国家力量与民间力量的关系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吏强官弱”就是这种改变的重要表现之一。
基于此,本文认为宋朝“吏强官弱”出现的本质原因在于民间力量的崛起。此认识虽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却深化和完善了前人的研究。文章的最后对明清时期富民在基层控制中的作用有所涉及,希望进一步延伸对此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