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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下半年,我国股市逐渐转暖,券商的各项业务均达到了近几年的峰值。同时,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利好措施的出台,券商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宽松。此时,重塑我国券商的盈利模式显得格外的现实和可行,于是资产管理业务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成为关注的焦点。
资产管理业务发源自传统的经纪和自营业务,在美国伴随着七十年代“佣金自由化”导致的传统业务利润降低而发展起来,在中国证券市场它也经历了很多波折。上世纪九十年代,部分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以委托理财形式通过证券公司投放股市;2003年,南方证券等一批券商由于到期不能偿付之前承诺的本金和收益被迫破产清算,给金融秩序带来极大破坏;2004年,证监会暂时叫停证券公司的个人、集合等资产管理业务;2005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倡导:“各类券商要加强业务创新,支持集合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光大、中信等创新类券商随即向市场投放了一系列创新型资产管理产品,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开始了低调前行。截止到2007年4月,市场上共发行了27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总共对外募集资金380亿,加上证券公司投入的自有资金,产品整体规模已达到500亿,不逊于基金的业绩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项创新品种,集合性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仅为证券公司提供了一条成本较低的融资途径,也给大量有投资需求的资金找到风险较低的渠道。它主要瞄准的是对收益率要求不高,但对收益稳定性要求较高的资金,因此可以通过置换高成本资金的方式,逐步降低资产管理业务整体的资金成本,既有利于资产管理业务把握住主动权,又有利于打开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
从目前券商集合性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实践,可以发现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稳步增长,收益在总利润中的占比也有所提高。根据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公布的2006年年报,除中信证券外的18家创新类券商新兴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2006年共实现收入8亿元。部分创新试点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斐然,在利润总额结构中的比重亦不断提高。东方证券拔得头筹,2006年取得受托投资管理收益2.35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6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或将成为券商利润来源的稳定增长点。
同时,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目前市场上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已经呈现出规范且多样化的趋势,券商投资研究及管理能力方面的优势得以体现。大致类型可分为五类,货币市场型集合计划、偏债型集合计划、配置型集合计划、偏股型集合计划以及“基金中的基金”集合理财计划。
以中信证券为例,大部分创新类券商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坚持审慎经营和服务创新原则,从经营模式、客户开发、协议签署、资金运作和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实施了风险控制。依靠业绩、信誉和服务争取客户,以重视本金安全、收益预期适度的客户群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发目标,严格执行不对客户承诺保底收益的规定。此外,严格执行对不同客户分户、分帐管理的规定,防止风险在不同客户之间扩散,避免客户委托资产收益受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合理划分受托资产的管理权限,对受托资产按照规模实施分层次管理,实现投资决策权限的明晰化,防范随意操作可能带来的损失。这些措施保障了投资者的收益,也约束了证券公司的相关行为,使资产管理业务,尤其是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步入良性通道。
不过,与国外投资银行的大规模资产管理业务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总体规模、客户群体、业务品种、组织体系等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首先,业务规模偏小,在证券市场中的影响力有限。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起步晚,管理的资产规模普遍很小,规模效应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而且所管理的资产占证券市场的总资产比例非常小,对证券市场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其次,组织机构仍处于非独立状态。在组织架构方面,我国证券公司一般在公司内部设立资产管理部门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因为资产管理部门不是独立的公司法人,所以很难从制度上消除利润转移、内部交易等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另外,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单一也制约着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公司的客户基本上局限于国内,委托类型大多属于全权委托,投资品种主要是债券和股票,尚未大规模地应用投资组合、套利品种等。
除此以外,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还暴露出风险控制意识不强、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可选金融品种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业务管理机制仍不完善等问题。
本文在全面分析我国券商所处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著名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经验,提出我国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将走向“大资产管理”模式,走向更大平台上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深层次协作。为此,我国券商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资产管理部门为纽带整合客户资源、资金资源和营销渠道资源,整合公司的内部研究能力、投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营销能力等等。
在公司层面,证券公司通过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严格进行风险控制、积极推出创新产品、铺设销售渠道、创立自有品牌、调整收费结构来实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重构价值增长层;在行业层面,证券公司一方面与国内的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整合,建立金融集团,在分业经营的环境下谋求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本土化资源优势与国外投资银行建立合资公司,扩大规模和影响力。
据调查,在亚洲地区,拥有100万美元以上流动资产的富裕人群正以超过欧洲和北美地区的速度增长,2007年,这类人群所拥有的财富将达到11万亿美元。根据我国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推算,目前3%的富裕人口占有居民储蓄存款的47%。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我国券商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自身投资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产品研发创新的基础上,必将使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利润的稳定来源,建立起更优化的盈利模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