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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国家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国家作为一种利益主体,其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国家利益包含有多种多样的要素。可把国家利益的构成要素大致概括为国家领土、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国家发展、国家稳定、国家尊严六个方面。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其基本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顺序。国家利益是一个大系统,它的各种构成要素按不同方式组合为若干个子系统。在现实中,这些子系统表现为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中的具体利益。他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存于国家利益这个大系统中。 国家利益的特性,是由国家利益自身的本质属性及其系统结构特征决定的。国家利益的基本特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国家的政治性、民族性、多样性、层次性、至上性、补偿性等。 技术与国家利益具有内在统一性。技术与国家利益都具有负载政治性、可选择性、动态变化性、交换性或补偿性等一致性;技术进步可以促进国家利益的实现。国家利益与技术都是发展变化的,动态的。国家利益和技术发展两者之间存在内在的动态一致性。 技术与国家利益在自主性与国家利益、发展水平与国家的现实需要、技术贸易与国家利益、技术政策与国家利益之间都存在着诸多矛盾;技术发展的内在动力往往产生一些人们始料未及的技术产品,一旦这些可能产生极大负面效应的技术产品市场化,其可能后果将直接威胁一国的国家利益。由于技术在国际间分布的不平衡,而且技术自身发展又具有特殊的机制,因而使得不发达国家短期内难以改变自身的不利处境,而且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仍会拉大与发达国家间本来就已不小的差距。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必然会引起国家需求的变化,进而引起国家利益的变化。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国家的技术力量、经济力量增长上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