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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重要的股权结构形式,交叉持股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正效应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多弊端,它导致公司法人人格缺陷、违背资本真实、资本平等原则、扭曲内部公司治理结构,并且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给公司运作带来了一定风险。交叉持股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对交叉持股规范的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如何从法律上规范交叉持股的良性发展,成为我国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
文章贯穿“路径依赖”理论,运用比较研究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结合的方法、历史研究法及图表与文字论述相结合的方式,在剖析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与交叉持股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了“路径依赖”的锁定原理,即交叉持股法律规制路径的探索应遵循既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并且基于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不足与缺陷,交叉持股应在既定模式基础上实现“路径破解”,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以使交叉持股进入规范发展的制度化轨道。
文章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与交叉持股的理论分析”: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交叉持股的概念、法律特征进行界定,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交叉持股的关系进行剖析,论证文章研究的可行性。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与交叉持股法律规制分析”:以公司治理结构为视角分析了交叉持股的正负效应;鉴于存在“路径依赖”,探讨美日德三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及它们对交叉持股的法律规制方式。
第三部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视角下交叉持股法律规制路径”:按照文章的研究思路,我国交叉持股的法律规制路径应立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及交叉持股的现状;从交叉持股规制范围方式、信息公开制度、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机制、侵权救济机制、行政监管六个方面提出“路径破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