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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学术界对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的融资约束和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关系一直争论不休。一部分学者认为,融资约束程度高的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比较高;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关系是非单调的。本文以1998—2005年沪深股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首次提出了一种新的融资约束判别方法来度量融资约束程度,考察了公司治理和现金流正负这两个因素对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关系的影响。我们研究发现:(1)全样本情况下,融资约束较高的企业比融资约束较低的企业有更高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结论与FHP(1988)相一致。(2)公司治理比较好的情况下,融资约束程度越高的企业有更高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公司治理比较差的情况下,中等融资约束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比高、低融资约束企业低,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关系呈U形。(3)当公司的现金流为正时,高融资约束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比低融资约束企业高;当公司的现金流为负时,高融资约束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比低融资约束企业低。上述发现表明,信息不对称理论无法完全解释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关系,公司治理因素和现金流正负因素可能是导致相关研究结论不一致的重要因素。本文的改进及创新体现在:(1)提出了一种新的融资约束判别方法来度量融资约束程度;(2)引入了公司治理和现金流正负两个因素,检验了公司治理和现金流正负这两个因素对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关系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为研究融资约束和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角度,充实了国内关于融资约束下企业投资理论的研究,而且也为国家的宏观调控、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等提供了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