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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虚拟艺术的出现,满足着人的自由需要、丰富着生活的同时也显示着其价值。因此虚拟艺术的自由价值研究对于了解新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虚拟艺术引起了审美方式的变化。与传统艺术相比虚拟艺术有自己的特征:沉浸、交互以及创作的可重复性,也就有自己的基本“表现”:在时间上是无序的,在空间上是自由的,在形式上是依托技术的生成艺术。虚拟艺术的混合时间特征使人有了多样性选择的自由;虚拟艺术的空间自由来自审美距离的自由控制。虚拟艺术的时空自由来自人体验到的一种速度幻觉。在技术中关照人精神的技术美学与具有整体性与过程性的生成美学是作为人类实践新结晶的虚拟美学的两个方面;因此虚拟艺术有利于想象力的丰富发展,并具有创造未来美好生活的可能。虚拟艺术审美摆脱了现实的一些羁绊,使人获得了一定审美自由;具有交互、沉浸与可重复体验特征的虚拟艺术是感性审美与理性自由的完美表达。人在虚拟艺术中不仅存在着意识与形体的分离,人的部分感性也处于分离状态,使人同时处在现实世界、思想世界与虚拟世界中;并且虚拟艺术补充了现实世界的不足而显示其力量。进而结合人的结构层次,论证了虚拟艺术的自由出现在与现实世界的矛盾被意识到之前,也并出现在矛盾消解之后。具有无岁月性、无重量、无固定形象特征的虚拟人是没有压力下生存的自由人;在虚拟艺术中人的自由来自主动体验与受动经历相较量胜出的部分。虚拟艺术的时空自由、审美自由、人的自由三者价值地位不同,分别对人具有吸引力、影响力、驱动力,这些作用力通过人的需要向满足的进程来推动人与社会不断发展。
在虚拟艺术的自由价值方面,首先,虚拟艺术自由的潜在实现价值源自虚拟时空的超越性,具有思想的自我实现属性。其次,技术上的相似性价值来自虚拟艺术审美体验的过程性与可重复性;人与人的相似性价值体现在通过社会意识而赋予艺术公共价值上。最后,虚拟艺术自由的再生产价值根植于人的情感而发生作用,表达为:从无到有的创造、购买等行为、情感抒发行为与思想的升华。虚拟艺术的社会价值体现在它的启蒙功用与美育功用上。首先,虚拟艺术的社会启蒙功用在于新时空开启了新时代、形成新的社会价值体系,新美学参与构建并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其次,虚拟艺术、新媒体艺术的特征与审美特性增强了美育的“化性起伪”、“陶养感情”、“辅翼道德”等功能效果。
总之,虚拟艺术是科学与艺术的联姻,其自由价值是具有社会性的动态价值、多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