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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环境的变化以及人们工作压力的增加,代孕这一新的人类生育方式已经逐渐适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在给不孕不育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给法律,伦理,道德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关于代孕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过多的相关规定,仅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这是卫生部在2001年颁布的。此法明确规定了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不能够进行任何的代孕手术。固然,不育不孕夫妻进行代孕手术在所难免会引发一些争议,但是我们不能回避这个问题,而且法律这样简单的规定在目前来看也体现了其滞后性。因为法源于社会并服务于社会,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地对待代孕这种现象,进而理性地分析它,而且我们还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代孕现象对社会带来的伦理道德的冲击,从而更好地发挥代孕的社会功效。引言部分,引用一则案例,一方面使读者对代孕争议案件有感性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分析介绍本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本文有四部分组成。第一部份介绍代孕的一般理论。对代孕的概念、类型进行了界定,并且与传统意义上的“借腹生子”进行了辨析。根据本文的分析,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把代孕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代孕与部分代孕,这样分类的标准是根据代孕母亲与代孕子女之间是否存在基因关系进行的分类。另一类是有偿代孕和无偿代孕,此种分类的标准是根据委托方夫妻是否应该向代孕母亲支付对价进行分类。通过本部分的辨析,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代孕与“借腹生子”的区别。第二部份分析了代孕的合法性。本文首先阐述了世界其他各国对代孕的立法态度以及我国对代孕的立法态度,并对我国代孕立法进行了评价。其次分析了代孕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通过我国代孕立法的态度和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有限度地接受开放代孕,对不孕不育夫妻的生育权给予保护。建立代孕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不孕不育夫妻的生育权和代孕母亲对自己身体的处分权。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代孕的法律关系。本文分两个方面阐述了代孕的法律关系。第一个方面叙述了代孕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通过分析代孕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我们可以看出,委托方夫妻要想进行代孕,有许多的条件限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代孕的,同样代孕母亲也有多方面的约束。第二个方面叙述了代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建立我国法律制度的构想。此部分由我国代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代孕法律制度的基本设计组成。本文从七个基本原则讲述了我国建立代孕法律制度的基本指导思想,同时也是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对我国代孕法律制度进行了基本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