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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程度加深,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迅速,城镇化水平提升,我国的人口结构变化剧烈,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我国尚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传统城乡二元分化现象依然根深蒂固,现阶段户籍制度彻底改革尚不具备客观条件。居住证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历史舞台,其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软着陆,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承担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调解城市有限资源与人口结构矛盾等方面起重要作用。但现行居住证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推行水平参差不齐、居住证全覆盖进程缓慢、配套立法和公共服务落后、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完善的人口信息库难以建立、行政立法不足、行政职能部门不能形成合力等。本文从行政法角度对居住证制度进行研究。论述了居住证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居住证制度产生发展与实施现状,分析了居住证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并对居住证的完善提出了三点建议。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是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必须要承认居住证属于过渡时期的产物。因此,在居住证制度推进过程中,务必紧贴户籍制度改革方向——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人口的迁徙自由。随著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口自由迁徙对城市资源承载力的压力越来越小,居住证终将会退出历史舞台。因此,现阶段,我们应当加强居住证制度的立法工作,完善制度保障,提高行政能力,创新行政手段,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共享居住地的城市福利待遇,为户籍制度深入改革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