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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所独有的一项经济监督制度,在国外是不存在的。对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我国审计的创新,对于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可以促进我国审计理论的发展。根据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来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一特殊性。再加上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关系着国际民生的各行各业,包括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金融业、交通业、能源供应行业、通讯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将更有实用意义。尽管现在社会责任备受人们重视,但还是存在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也应该更加重视“社会效应”,对于其审计内容也要不断调整和充实。审计机关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不仅要审计其任职期间企业的各项经营业绩情况、个人廉政情况、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还应审计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的履行情况,特别重视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生产安全责任、创造就业责任的履行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监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贡献。同时还提高了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由于我国以往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侧重于财务审计,更多的注重财务指标、财务比率,很少能将社会责任指标作为审计的内容。由于时代背景变化,财务指标已不能全面的反映企业的全部内容。所以本文在权变理论、系统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今社会责任这一热点,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视角,在考虑社会责任的同时,兼顾了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构建了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为评价这一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与标准评分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法,运用到真实审计案例中,既规避了单一的审计评价方法难以客观、全面的这一缺点,也验证了指标体系的运用效果,有利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