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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保护不仅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和亿万农民的生计的保障,而且对于农村乃至全社会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户作为耕地最直接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其日常的耕地利用行为都会直接对耕地保护尤其是在耕地质量保护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农户耕地保护主体作用的发挥对于耕地保护效果的至关重要。制度作为约束人类行为的规则,通过限定农户行为的选择空间和对农户的耕地保护行为提供有效激励的方式,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影响耕地保护效果的实现。因此,凡是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产生影响的制度都可能对耕地保护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加强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研究,对于促进耕地保护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根据农户行为理论,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从农户劳动力投入、农家肥使用、农药使用、农田基础设施投入、绿肥种植以及对抗耕地违法行为6个方面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进行分析,对现行耕地保护相关制度政策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影响进行评估,并运用《农业补贴政策与耕地保护效果》专题调研的农户样本数据,对相关影响进行了实证验证,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耕地保护相关制度、政策的建议。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影响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土地产权制度、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农业补贴政策、农村信贷制度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平均主义思想、恋土情节、农村社会关系网、实利主义和―安全第一‖的行为准则)。土地产权制度规定了农户对耕地享有哪些权利,进而影响着农户对耕地保护性投入的预期收益从而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产生影响;《土地管理法》等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限定了农户行为的边界,实际上就是明确告诉农户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对农户耕地保护的逆向行为进行约束;农业补贴政策通过降低农户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户的收入水平,激励农户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为农户解决后顾之忧,引导农户将更多地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同时促进耕地流转,有利于发挥耕地资本功能,从而促进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农村金融信贷制度可以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等资金需求较大的投入方面给农户提供信贷支持,激励和引导农户增加这些方面的投入,从而促进耕地质量的提升。非正式制度通过影响农户的价值目标选择、思想观念,进而直接影响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方式。另外,当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不一致时,会增加正式制度的成本,从而降低正式制度的绩效。(2)运用《农业补贴政策与耕地保护效果》专题调研数据,分析了2003-2011年江西省农户的农家肥施用、农药使用、绿肥种植、劳动力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抗耕地违法行为等耕地保护行为。结果表明:农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农户更倾向于使用化肥、农药等短期见效快投入,且存在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的行为;对于有助于维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的长期投入,如农家肥使用,绿肥种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都呈下降的趋势;对于耕地非农化、违法征地等违反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农户很少能积极主动地进行阻止。(3)分别对非正式制度和现行正式制度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现有制度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激励不足和制约不力。在农村的非正式制度,如平均主义、实利主义、―安全第一‖等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正式制度的效率,对耕地保护产生负面影响。土地产权不明晰以及土地征用不完善,导致土地土地使用权的不稳定,影响农户对耕地的中长期投入;农业补贴方式不科学,补贴力度小对农户耕地保护的行为激励作用不明显;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诸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等对农户耕地保护行为仅限于口头劝说,无实质性的奖励,而对于农户的耕地保护的逆向行为,监督惩处力不到位;农村金融机构针对农户金融产品服务种类少,且信贷条件苛刻、门槛较高,农户难以获得生产资金的信贷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程度低,难以满足农村社会保障的需求。研究最后提出了基于激励农户耕地保护行为的政策建议,包括:(1)加大耕地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农户耕地保护观念;(2)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3)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土地功能的转变;(4)建立和完善农户耕地保护补贴制度;(5)建立和完善农户耕地保护激励与监督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