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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的符号性质、记录功能和记录对象都对汉字有规约作用。文字的符号性质对汉字有三方面规定:第一,汉字符号的能指是汉字形体,所指是汉语。第二,汉字符号具有绝对的约定性,所有汉字都是约定俗成的;汉字符号的理据性则是相对的,汉字可以有理据,也可以没有理据。第三,汉字符号应具有系统性。从整体上说个体的汉字在汉字系统中要以对立的方式存在;从字形上说汉字要由数量有限的部件构成。汉字的记录功能对汉字的决定作用有二:其一是书写使汉字日趋简化;其二是识读要求汉字要有一定的区别度。汉字的记录对象即汉语对汉字的决定作用是最大的,汉字除了形体以外它的音和义本身就是汉语的内容。我们在借鉴别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得出了汉语同音语素多是汉字保持原有性质不走拼音化道路的首要原因。
汉字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外部的条件和环境。这些外部因素对汉字有影响作用。影响汉字的因素总体上可分为思想意识因素和社会历史因素。思想意识因素主要包含汉民族思想认识、汉民族审美观念、汉民族思维方式等;社会历史因素主要包含文字政策、书写工具和材料、其他民族文字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