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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对诉讼程序公正且高效的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审判事务中,一直没有较完整的审前程序。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对开庭审理程序较为重视,对审前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就是从新中国建立到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一系列立法活动,但是,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深入、和在以“司法为民”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导下,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改革作为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部分,已经逐渐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重视。因此,尽快完善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成为了我国当今民事诉讼司法领域的一大课题。本文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现状和完善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以期促进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备,推进我国民事审判改革步伐的不断发展。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进行概述。阐述了审前程序的概念、特征、功能和价值,目的在于对审前程序进行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明确审前程序设计目的。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现状、并对改革进程加以回顾及分析当前立法和审判实务存在的问题。目的是通过对我国审前程序形成背景的分析,并结合民事诉讼立法领域对审前程序制度已经取得的成就,找出目前我国审前程序仍然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寻找突破口。第三部分论述了国外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及其对我国审前程序的借鉴作用。本部分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典型代表国家美国和德国的审前程序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目的是站在比较法考察视角上,通过对外国审前程序特点的分析,从中得出我国值得借鉴的先进经验,整理出构建审前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宗旨。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具体程序和制度。本部分分别从法官设置、答辩失权、证据交换和审前调解四个具体制度的角度来完善我国审前程序。希望通过这几点建议,有助于审前程序独立价值和功能的发挥,从而为高效、经济解决民事纠纷的司法目标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