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综合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理论,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从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探讨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考察和比较美、英、德、日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研究了上述国家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不同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问题成因分析中得到的启示,提出了关于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构想。本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着重阐述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界定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含义,分析了其性质及类型;概括介绍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简要分析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和功能;从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两个方面论证了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用纵向、横向结合的比较方法,首先分国别考察和比较了美、英、德、日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再分别从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关系三要素的角度,分国别考察、比较了上述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着重分析了上述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内容的不同法律设计及其特点。 第三部分针对美、英、德、日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诸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大则不倒”等问题,通过对问题成因的法理分析,着重探讨了外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带给我们的启示,为构建我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四部分的核心是关于建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首先,通过分析我国存款式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我国金融监管的客观情况,结合我国居民储蓄存款的现状,在论述我国建立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必要性的前提下,通过借鉴美、英、德、日四国银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经验,提出了关于建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构想,并就该制度的基本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法律设想,这也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