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怨恨”为主题,主要研究“怨恨”作为一种情感机制作用于网络集群事件的过程,由此来探究情感因素之于公共领域建构的关联。围绕着“怨恨”主题,本文首先对怨恨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梳理了从近代至当代的怨恨谱系,从而指出:怨恨的凸显是现代性的产物,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揭示了现代人生存中的竞争型生存比较。研究提出了怨恨理论的两种路径:一是将怨恨视为价值伦理的哲学研究路径,一是将怨恨视为社会情感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研究路径。前者体现的是“反现代性”,后者体现的则是借反思现代性来推进现代性。在第二种路径中,怨恨研究逐渐被冲突研究所遮蔽,分散于社会抗争研究。本文认为,这种理论遮蔽也说明了现当代西方人对“现代性”的价值偏爱。以此为基础,基于推进中国现代性的学术关怀,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怨恨与中国现代性问题之间的关联,提出应当从第二种研究路径出发分析怨恨感与当代中国公共领域建构的问题。由此,本文着重研究了怨恨感与公共领域建构之间的关联,并以网络集群事件为切入点探究此种关联在互联网中的具体作用机制。首先,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指出公共空间中怨恨感具有两种基本作用模式:怨恨想象和怨恨动员。怨恨想象包含身份想象和报复想象两个方面,身份想象是怨恨主体与怨恨对象之间“我们”与“他们”的身份区隔,报复想象则是怨恨主体通过对怨恨对象实施污名化和贴标签而进行的话语权争夺;本文对怨恨动员的探讨是从社会抗争的角度展开的,建构了关于社会抗争的怨恨动员模型,该模型在“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结构下,以怨恨感的情绪发展过程为主要脉络,包括社会结构和国家控制两项宏观因素的作用。此模式具体可分为结构性怨恨—怨恨唤起—怨恨积聚—怨恨动员—怨恨消解/转化/隐匿这个五个阶段。其次,参照怨恨感在公共空间中的基本作用模式,本文继续探讨了网络集群事件中的群体怨恨感。主要研究发现包括:—,怨恨感是影响网络集群事件发展的主导性因素;二、国家控制和怨恨唤起是怨恨动员在网络集群事件中运作起来的关键环节;三、网络集群事件中怨恨的身份想象可分为两大类(中国人—外国人、平民—权贵)、四小类(中国人—外国人、民—官、穷人—富人、大众—知识精英);四,网络集群事件中怨恨的报复想象有两种主要方式,分别是对“他者”的污名化以及“我们”所发起的针对“他者”的人肉搜索。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在网络集群事件中,怨恨感乃是将众多“网络隐士”动员为“网络侠客”的重要情感机制,这一机制会主导网络集群事件的发展过程。由于怨恨感的动员,网民群体卷入到公共的社会和法律事务之中,作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与国家发生互动,对社会公共事务产生影响。但是,本文也意识到,怨恨作为一种社会情感的动员机制在网络集群事件中并非孤立作用,它与亲情、爱情、友情、乡情等情感机制相互作用,共同对网民群体进行情感动员,从而将网民群体卷入到对公共的社会和法律事务之中。其中,中国传统情感对于促发和推进怨恨动员机制有着极大作用,如基于传统地缘的乡情和基于传统人伦的校谊;基于现代地缘的城市社区认同感也对怨恨动员作用明显;此外,本文虽然强调情感因素对网络集群事件的重要性,但也认为怨恨作为一种社会情感的动员机制会与理性因素同时作用。这种共存往往体现在特定集群组织中。理性因素对网络集群事件的作用有多大,往往取决于卷入该事件中的网民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有多高。这些集群组织因怨恨动员而聚集形成。一旦形成,组织者基于提升有效抗争的诉求也会倾向于使集体行动理性化,从而缓和自身与抗争对象的冲突,以期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