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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自推出以来一直饱受“三高”问题的困扰,高发行价格、高市盈率和高超募率等现象频频出现在创业板公司IPO过程中,特别是大量超募现象的存在使得创业板被打上“圈钱”的标签。由于证监会及相关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监管规则,导致大批超募资金出现闲置、过度投资等使用不当的现象,这些问题不仅违背创业板设立的初衷,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而且会导致二级市场破发,进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是给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在当前创业板IPO超募资金闲置率较高的情况下,规范超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创业板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针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超募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创业板的超募现状,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问题的普遍性和差异性,其次从宏观经济因素、发行制度缺陷、承销商利益驱动、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等方面分析超募出现的原因,指出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对超募资金使用现状的分析中,本文将超募资金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两部分进行具体阐述,指出了我国当前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特征:第一,超募资金使用率不高;第二,超募资金项目投资缺乏科学性;第三,创业板超募企业业绩分化趋势明显;第四,大量超募资金未按计划使用。本文选取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相关数据,借助实证研究方法探究了影响我国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第一,承销商声誉与超募资金资本性投资比率正相关;第二,风险投资参与与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正相关;第三,在企业治理结构层面,股权集中程度与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负相关,过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抑制超募资金投资的有效性和回报率;第四,国有控股属性与超募资金资本性投资比率显著正相关,但对资本收益率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作用。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第一,落实承销商的审核和监督责任,监管和引导超募资金合理使用;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超募资金投资决策效率;第三,引进经验丰富的投资机构,发挥风险投资的增值服务功能;第四,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惩戒超募资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