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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是“双创”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却一直面临着严峻的融资约束问题。众筹融资模式为这一难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中国从2011年将众筹模式引入,经历了7年的发展,平台数量与众筹资金体量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如平台下线、融资欺诈等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众筹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发生在众筹投融资者之间,也存在于平台与双边参与者之间。正确理解参与主体的动机与行为有助于消除众筹市场风险,引导其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本文以众筹参与主体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从融资方、投资者、平台视角探索众筹参与主体的行为规律,论证三者交互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建议。论文主要研究工作如下:第一,明确界定众筹参与主体的概念与研究范畴,从参与主体三方分别评述现有研究文献,并对三方交互行为的机理与效应做理论分析,为后续实证检验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验证众筹参与主体异质性激励的自反馈效应。通过构建理论模型论证众筹参与三方的异质性融资激励在良好机制设计下可以达到激励相容,并采用中国最早建立的众筹平台的交易数据验证了自反馈效应的存在。但对实证结果的讨论中发现,自反馈效应不能掩盖众筹本身存在的问题,投资人群体的代表性问题、项目资金和资源提供的持续性问题以及平台自身激励可能引发的信用问题等依然存在。这为后续探索众筹参与三方行为规律提供了研究的必要性。第三,探索众筹参与三方的行为规律并检验其行为效应。其中第4章是对融资者参与行为的效应分析。通过对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行为的研究发现,众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但地区间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同样在众筹融资模式中凸显,融资约束程度对众筹融资亦存在正向关系。实证结果显示,代表结构维度、关系维度和认知维度的指标对众筹资金可得性有正向影响,而与发起项目的数量却呈现负相关关系。第5章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利用众筹平台交易数据检验投资者参与行为效应。实证结果显示,众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权数和预期价值的评估受主观因素影响,恰当的项目设计可以影响其决策并争取到更多投资。但这也将加大投资风险,因此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与投资教育。第6章借鉴有效风险投资组合规模模型,对中国最早进行转型的众筹平台行为进行探索。研究发现,平台从综合型众筹转向专注于智能硬件类垂直型众筹是基于历史交易数据分析得出的理性选择,而将众筹的阶段从创意期后移至量产前是针对中国众筹环境尚不完善的被动举措。这一转变不仅迅速扩大了平台规模,客观上也符合中国智能化产业发展的趋势。第四,构建博弈模型分析众筹参与主体间的交互行为风险。结果显示,众筹中存在逆向选择,严重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投资者不相信融资者的努力沟通是优质质量信号的传递。众筹平台与融资方会基于自身收益与成本关系在监管与欺诈策略中进行选择,二者甚至可能存在合谋,这取决于投资者对项目尽职审查的成本与合谋的惩罚力度。第五,提出监管对策与建议。基于监管现状的分析提出相应监管对策,建议监管部门应从强化行为监管意识、主动实施前瞻性监管、鼓励行业自律以及加强众筹投资者保护四个方面建立众筹的监管体系。文章最后对全文做出总结,并指出研究的局限与未来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