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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在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心理学与经济学中主流的解释模型是不公平规避(inequity aversion)模型。其中,不公平又被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自己少于他人(劣势不公平)”与“自己多于他人(优势不公平)”。有关优势不公平的研究结果存在矛盾。传统研究提出人们会显著规避优势不公平,然而另一些研究却发现人们不但不厌恶优势不公平,反而会主动占有它。本文拟从该研究矛盾(忽视不公平规避之研究范式不对称)展开,从公平决策的核心概念——不公平规避切入,操纵研究的范式特征,遵循“不公平规避-“主动性”-不公平感”的研究思路,尝试澄清该研究矛盾并以其作为本文的出发点。本文假设“主动性”因素是研究范式不对称的要点,也即被试能否决定、影响分配方案:若能够决定、影响分配(“主动”条件),则存在优势不公平规避;若不能决定、影响分配(“被动”条件),则不存在优势不公平规避,或存在的程度较低。本文通过2个系列实验对上述假设进行验证,实验1招募了 134名被试,采用2(主动vs.被动)×3(优势不公平vs.公平vs.劣势不公平)混合设计,在标准化实验室内通过计算机进行实验。结果在“主动”时被试厌恶优势不公平;但在“被动”时他们对优势不公平的偏好与对公平方案的偏好—样高。实验2招募了32名被试,采用2(主动vs.被动)×3(优势不公平vs.公平vs.劣势不公平)混合设计,以生理指标——皮肤电(SCR)作为测量方式,在相同情境下对实验1的结论进行再验证。结果发现在“主动”时优势不公平会引起高于公平方案的SCR水平;但在“被动”时两者在SCR水平上无差异。说明优势不公平在“被动”时引起的不公平感受要小于“主动”时。总之,本研究通过2个系列实验证明“主动性”可以调节优势不公平规避,也即优势不公平规避存在边界。它可能只存在于人们能够决定、影响分配的情境下;而当人们只能被动接受分配时,优势不公平规避可能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