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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是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对于合理选择土地整治项目,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国内外关于土地整治规划的专项研究很少,基础理论体系还不健全,因此,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研究势在必行,意义重大。本文以富顺县土地整治规划为研究对象,对该县土地整治规划进行了分析与评价,以期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借鉴。本文以所能增加的耕地数量为基础,从不同整治类型的角度出发,分别对富顺县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工矿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进行了测算,并根据新增耕地大小对各乡镇整治潜力进行分级。测算结果显示,富顺县农用地面积达71210.53hm2,可补充耕地5425.9hm2,增加耕地面积以代寺镇、骑龙镇、安溪镇为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11566.57hm2,可补充耕地2542.47hm2,同样以代寺镇、骑龙镇、安溪镇为主,均有170hm2以上整治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和工矿废弃土地复垦潜力中,分别可新增耕地122.39hm2和202.33hm2。针对潜力测算和分析结果,结合富顺县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富顺县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以土地整治潜力区为基础,将新增耕地潜力较大、整治意愿较高的地区确定为规划期内进行土地整治的区域,并对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时序进行了安排。结合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土地利用结构,将富顺县区域划分以板桥、代寺、飞龙三个镇为重心的三个片区,并确定富顺县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在土地整治方案评价中,不但选取了效益指标,将方案实施的条件也纳入了评价指标体系中。根据提高土地生产功能、承载功能、生态景观功能、经济可行性、生态资源保障性、实施可行性六个方面选取了粮食增产量、建设用地盘活量、新增耕地率、单位面积投资额等13个评价指标,构建富顺县土地整治方案评价体系,以层次分析法赋予权重,并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模糊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表明,富顺县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的评价等级为“好”,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