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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运用了系统论、经济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信息传播学的角度对现代证券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证券信息传播问题进行了系统地法学思考,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想,并对我国证券信息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解决方案。除序言之外,本文从总体上分为三部分,约四万余字。 序论篇:对本论文的选题背景进行了说明,即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机制的必要途径。 第二部分:从经济学、法学、实践和历史角度分析了建立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的理论依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建立和完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是完善现代证券市场机制的必然要求;从法学角度来看,建立和完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是实现证券监管目标——维护证券市场机制公信力的必要保障;从实证角度来看,建立和完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是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诸多弊病的必要途径;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建立和完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是符合证券信息立法发展的必然规律的。 第二部分: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想,并对其一些基本问题:证券信息的概念,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成,证券信息传播监管体系的构成,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与其它证券信息法律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我国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本部分的核心是对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从宏观角度进行了创造性地构想。 第三部分:对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进行了专门性地研究和阐述。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是基于本论文篇幅不宜过长的考虑,对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的各项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性阐述将造成整个论文体系过于庞大,而资料的不足将使文章成为充数之作,因此本文作者仅就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体系之一的证券信息传播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