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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区域广,造成损失大,从南方五十年一遇的雪灾到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无一不显现出加强灾害性危机管理的重要意义。如何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降低损失以及维护国家长远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是中国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灾害性危机管理中必然扮演主角,起着主导作用,但仅凭政府少数应急部门和专业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才能成功应对灾害的挑战。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体,在危机管理中提供有效资源和专业技术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政府能否在危机中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与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提高非政府组织的自主性和参与程度已经成为决定危机管理成败的关键所在,更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大社会、小政府”的必然选择。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灾害性危机管理优势以及非政府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从中总结经验和借鉴意义,以更加有效的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灾害性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本文主要实现三个目标,分别是:一是通对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灾害性危机管理需要多元化主体参与,其中非政府组织就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二是通过对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性危机管理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指出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性危机管理的自身优势以及弊端。三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性危机管理的方法与对策,提高非政府组织的危机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而本文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主要为:(1)通过对非政府组织发挥作用的分析,进一步明确非政府组织在灾害性危机管理中的定位问题,为政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提供参考。(2)通过对我国目前非政府组织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自身存在的弊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为提高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性危机管理的能力提供借鉴。(3)通过分析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中互动关系,明确政府在灾害性危机管理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实现“大社会、小政府”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