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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官是职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免官行之有效的实施对行政体系的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汉代,免官主要基于两个原因:罪免和病免。病免即因病免职。对于汉代免官的研究,以往学者主要集中在罪免,而病免却少有人问津。笔者对传世文献中病免的相关案例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之上,尝试对汉代病免的原因、结构和特点进行探讨,以期对汉代免官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首先,本文对文献中汉代病免的称谓进行了分类,并由此得出病免的方式和含义。病免与休假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官员请病假期限为三个月,逾期不视事则即行免职。文献中关于病免的称谓有多种,如“以病免”“称疾免”“托病免归”等,笔者通过对病免案例分析认为,病免并非“满三月免”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为数较多的“请免”方式。其次,通过对病免案例的梳理,本文将病免的真实原因分为四类,分别为:因病病免,因老病免,因政治因素病免和因义病免。因病病免和因老病免都是因疾病而起,乃病免的正当原因,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因政治因素病免和因义病免即借生病之故免官以期达到某种目的,此处“病”非真病,只是一种托辞和手段。第三,在前两章的基础之上,笔者对病免的结构进行了解析,包括病免的主体、程序、结果和待遇。“请免”主要集中在三公等高级官员,“被免”则适用于全体官员。官员最终病免归家通常情况下要经历移病、问疾和奏免的程序,少数宠臣则享受赐告的待遇。病免后的官员除病重卒于家之外,大多数官员会选择再仕,而一些因义而免的官员则闲居在家,不仕官场。虽然病免最终以免除官职的形式来实现,但少数请免的重臣尤其是因老病免的高级官吏通常在病免后会得到较好的待遇。最后,本文探讨了汉代病免的特点。病免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免官方式具有与罪免不同的特点。病免并非因病免职这么简单,它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形势的影响;病免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许多官员将移病作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它还体现了君主至上的原则,官员最终是否病免归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的意志。在“病免”中,君臣互动犹如表演了一出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中国人爱做戏的行为模式。病免对汉代职官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它促进了官吏的流动,成为调节君臣关系的缓冲剂,但同时也成为部分官员逃脱罪责的绝妙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