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研究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yfj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不断发展,政府和社会日益关注民生问题。“桑兰事件”、“邹春兰事件”、“才力英年早逝”等事件的报道引起社会对伤残退役运动员的广泛关注。优秀运动员所从事的是一种高风险、高投入的事业,竞技体育的特点决定了运动伤残的不可避免性。目前,优秀运动员伤残保险偏重于发生伤残时的赔偿,多为一次性偿付或仅赔偿及时医疗期间的损失,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伤残对运动员的长期性影响,而一次性保险额度无法满足长期照料伤残运动员的切实需求。解决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的长期健康生活现实保障问题,既关系到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切身利益的维护,又关系到现役运动员队伍的稳定,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因此,急需建立针对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的长期照料问题的社会保险制度。基于此,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以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困境,借鉴了国外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成熟经验,提出了本土化的构想与对策建议。首先本文从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优秀运动员保险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以大量事实为例证,指出建立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体育事业和谐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完善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根本利益的迫切需求。其次,本文从运动员保险意识薄弱存在认知偏差、相关政策及法规不健全、照料程度等级评定标准尚未建立以及照料服务机构与照料服务人员缺乏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开展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面临的实际问题。再次,本文介绍了国外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剖析了德国和日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实施的背景、具体内容,并对其进行了评价,从中获得启示,为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可借鉴之处。最后,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已有长期照料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构想,包括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待遇给付和监管方面,并提出建立健全长期照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立足国情采取渐进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舆论准备,建立与完善长期照料配套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长期照料服务人才队伍的对策建议,以期促进我国优秀退役伤残运动员长期照料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