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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在小说中对“家庭模式”的文化审视,既应和了现代中国在传统“家庭本位”这一历史性文化模式的惯性中因匮乏凝聚力而亟待转变的紧迫性,也关注到“家”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涵养人伦力量的重要作用。看取利弊,而非“一票否决”,这种价值判断的适度性特征,折射出老舍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以及伸张个性的尺度上有其独特的价值原则,即“主体性原则”。这一原则集中体现为老舍在家国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寻求个人自主。老舍把“老字号”作为承载传统文化意蕴和历史经典性的象征性符号写入小说当中。在中国现代化进程对传统文化的侵袭与改造的总体形势下,老舍以“适应性”和“有用性”作为判断“老字号”的文化价值的标尺。这种价值判断的现实性特征,透视出老舍“实用理性”的思想理路。在老舍小说中,现代革命思潮被纳入伦理范畴中加以考量,既为救民水火、救亡图存的革命思潮赋予“人道主义道德”和“国家主义道德”的合理性,同时也关注到革命思潮被盗用与滥用的弊相,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损毁。老舍对革命思潮的价值判断的“互制性”特征,反映了其新旧文化观念制衡的文化心理以及寻求制衡的文化思想。“主体性原则”、“实用理性”与“文化制衡”是老舍在小说创作中进行文化反思所蕴含的思想元素。此三者“兼具”且“突出”,共同诠释着老舍独特的文化中立立场。老舍独特的文化立场的成型与其个人的生命体验休戚相关。首先,作为一个“社会人”,老舍表现出“秩序心向”与“自由心向”的联结互补,奠定了其富于道德责任感的文化反思的主体性。其次,“北京穷满族人”带给老舍的生命体验以及底层市民的“实用哲学”对他的塑造性影响,是其“实用理性”思想的心理诱因。再次,老舍在“五四”运动中是一个“旁观者”,因此他对当时社会力主破旧立新的激进心态有所疏离。身体上的旁观造就文化心理的旁观,是老舍的文化制衡思想形态生成的重要基础。《骆驼祥子》在老舍小说中具有代表性。老舍的文化立场在这部小说中得到了较为完整的显现,表现在老舍延续了“五四”批判与启蒙的传统,直露民间社会的悲剧性真相,由丑恶的文化事实着眼对文化恶质展开批判,同时反思文化危机、构划理想文化的制衡形态。老舍在坚持创作主体性的基础上又表达着对国家和民族最真诚的关心。文化立场对老舍小说创作的导向意义赋予《骆》在新文学史上以新的面貌。集文学个性和文化智性于一体,既是《骆》值得深发的文学价值,同样也是对老舍小说进行文学史重估的一个较为贴切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