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群众性的金融合作组织。自从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从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开始,我国农村渐渐形成了以农业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与融资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正式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目标,坚持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农村信用社就依照合作制的原则发放了小额贷款,形成了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合作体系,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涉农金融机构一起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因此研究农村信用社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为了研究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和模型分析。首先,本文从理论方面分析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发展的现状,该章节的前半部分详细的介绍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发展以及农业发展的现状,进而介绍了农信社支持农业发展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本文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农信社发展对农业发展的影响。该部分代表农信社发展的指标为金融相关率以及农信社的贷款比重,农业发展用农村GDP来衡量。通过建立相关的模型和假设检验,得出了较为可靠的结论:金融相关率、贷款比重以及农村GDP三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通过进一步的模型分析,金融相关率以及贷款比重对农业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农业发展对农信社的影响不大。紧接着,本文又介绍了我国其他地区农信社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如贵州万山地区、湖南衡山县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主要介绍了该部分地区农信社支持农业发展的特点,总结出这些地区农村信用社对农业发展支持的经验,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发展得到了一些启示。最后,总结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结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对该问题的研究提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