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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自然”入手,以老庄“自然”一词中所体现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所指涵义,探讨先哲们思维中以“自然而然”的悬置态度、“以此为是”的直观思维模式,以及主体弱化的方式,去实现“与物为春”的冥合主客的观生体物生活境界。其在诗学言说方式上的表现,则是摒弃“机心”后的“无心”的物化写作。它与西方理性诗学梦想一种“人心人为”的写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整体上是集中于古代原典中思维言述方式的“解”上,因此其重心落实于中国诗学形态和特质的“后景”之中。因为本文作者认为,居于显现或前景中的“既成文化”、“诗学形态”以及“无即显现”、“显现即无”的“无我之境”的诗学境界,仅仅是老庄思维方式的外在显现而已。 全文分为绪论和分论两大部分:绪论部分首先围绕着“自然”一词在中西方文化中的所指内涵和观念形态上的差异,指出:1)当国人从“自然而然”的意义上说出“自然”时,却仍保留了自然自身的尺度,即非对象性的成分;2)当西方人从“本性”的意义上说出“自然”一词时,是处于完全的对象性思维之中了;3)据此,本人认为“自然”是一个表征中国思维模式的标志性“词语”,其体现的观念涵义,是不以主体自身作为万物之尺度,而是以自然为尺度,并使其在观念上被人视作自身存在的价值皈依:4)绪论还对这一标志性思维模式及其诗学形态上的特质进行了扼要的总结:即一种“自然而然”的“与万象为宾客”的物我互呈的感物应物诗学品质与物化书写。 分论部分是全文之主体所在。它自身又分四大部分所构成:第一部分对贯穿于分论之中的几个关键术语(即“自”、“然”、“自然而然”)进行了考辩和分析;探讨了由词到观念再到表述系统中的意义生成。这是“自然”脱离客观对象所指,向人自身回归并成为人自身效仿的尺度的过程。第二部分是探讨“自然而然”状态下的“悬置追问”的态度。首先,“自然而然”形态上的表现就是要将自我融入到“无”之整体中,即“在世界之中”安顿自我;其次,由结构关系的角度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意味着自然与人的任何一方均具有功能性。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彼我、物我互容的主体间性关系;再次,既然“我自然”,“物亦格其性”,那么,对于物之言说,则是无心之言说,即“物无妄言”之下的物我“自然而然”。第三部分是探讨老庄派哲人所追求的真或所成就的真人,并非命题上的“真”或从逻辑上实现 — — 对真的把握而成就真人在理念世界中的超越。在庄子那里,进入“真”的条件,是 阻断和中止思虑,让“真” 自行显现,如其所是,自然而然。在此境域之中,人类 中心主义的私人世界受到了削弱,人却由此而获得了与整个世界的和谐共振。又, 在由“以此为是”的当下认同中,将视野置子构成自身并向自身显示意义的环境之 中。用庄子的话说,就是“目击道存”,“即物即真”,用现象学的术语说,即“现 象即本质\此种“现象即本质”的观念模式,决定了道家“与物直宜”/‘与物为 春”的体物方式和后世诗学“以象写意”表现方式。可以说,道家的“真人”或“目 击道成”是传统诗学中自然写作的隐秘基础。第四部分是由自然思维的“后景”走 入诗学“前景”。中国特有的“自然思维”之最大收获,无疑是传统诗学中的“无 我之境”;在表现述方式上,则是“以物写物”:在超然的的意义上,既然“道”在 物中,物之言说,则可归因为“道”之言说,即以自然状态的方式言说。物道合一, 同样是传统诗学中“以物写物”、“以物观物”的隐秘基础,它所成就的是“彼我合 一”、“主客合一”的物我相互谐振的情境主义本体论。与此相对,西方则是在“理 念(神性)一观念一语词”三位一体的“纯粹的理性写作”,即使以华兹华斯为代 表的自然诗人也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