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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党政关系,狭义上指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和行政机关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关系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对关系。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成为执政党、苏维埃正式成为国家机关,于是在苏维埃俄国产生了世界上第一对正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党政关系。在没有直接经验的情况下,列宁对这一关系进行了开创性地探索,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党政关系的一些基本思想,至今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列宁时期苏俄的党政关系作了系统的理论分析。本文的写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分析了列宁时期苏俄党政关系的状况。在十月革命前,苏维埃作为革命性的群众组织,列宁开始了对处理党政关系的初步思考。在俄国革命时期,列宁提出了“既要党,又要政”;在二月革命期间,列宁继承巴黎公社的经验,设想让苏维埃成为人民直接管理国家的机构。十月革命后,受自身传统、国内外形势及对官僚主义认识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列宁思想发生转变,主张由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这一时期苏维埃政府由清一色布尔什维克组成,同时通过党政机关的同构,党直接管理国家事务,苏俄党政关系逐步发展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第二章重点阐述列宁关于处理党政关系的基本主张。在苏俄政治实践中,列宁逐步认识到这一体制的弊端,主张变革这一体制。首先,布尔什维克党是国家执政党,必须担负起执政的责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国家实行“总的领导”;其次,苏维埃作为国家机器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布尔什维克党作为执政党不能掌握全部国家权力和强制力量,通过改革国家机关、加强法制等措施,正确划分党政职能、实行党政分开。第三章论述了列宁处理党政关系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启示。列宁对苏俄党政关系理论的探索,开创了研究社会主义国家党政关系的先河,对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党政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当前条件下列宁党政关系理论对我国的启示就是要不断推进党政关系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