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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持下,网络餐饮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它对便利群众生活、推动经济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但由于网络餐饮链条长、环节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仍然存在着监管职能不够清晰、监管手段相对滞后、社会力量的监管缺位等主要问题,因此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已势在必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奠定法律基础。然而,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公众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参与监管活动者少之又少。本文以计划行为理论为主要研究框架,探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意愿的各种影响因素,期望能对增强公众公共事务参与意愿、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首先,分析了当前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意愿的研究背景意义,通过文献整理,对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介绍,建立了对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模型,同时提出了以下四个研究假设:(1)行为态度与参与意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2)主观规范与参与意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3)知觉行为控制与参与意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4)参与价值认知与参与意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5)公众的个体特征在其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意愿上存在差异性。其次,在前文理论模型的基础上设计并发放调研问卷,运用IBM SPSS Statistics 22.0软件对调研所得的样本进行信度效度检验,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通过AMOS24.0建立SEM结构方程模型,对其进行了检验和系数解读,得到如下结论:(1)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意愿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2)知觉行为控制对参与监管意愿的影响作用相对最大;(3)主观规范对参与监管意愿的影响作用相对很大;(4)行为态度对参与监管意愿的影响作用相对较大;(5)价值认知对参与监管意愿的影响作用相对较小;(6)公众的个体特征在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意愿上呈现出不同的差异。最后,在以上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提高公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参与意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1)构建合理激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热情;(2)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3)加强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发挥引导作用;(4)健全网络餐饮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赋予公众参与保障力;(5)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增强公众参与价值认知。